想啥就写啥 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 不想写就不写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The Future of Copyright

Future意为“未来”,Copyright即“版权”,版权的未来是什么?那就是个死。

昨晚LD去开编剧大会,讲完自己的“知识产权”选题后,补充说:在当今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会逐步消亡,媒体人可通过其他方式拓展财路,并以唱片界为例。歌手出CD赔钱没关系,跑场子、开演唱会、广告代言、出席活动节目都能来银子。一席话毕,全场肃静。我估计下面的编剧都在咬牙:本来自己就是靠稿费吃饭的,一旦消亡了,喝西北风啊。正在此际,很会做人的高层出来说:LD不愧为LD,水平就是高啊,改天可以去给唱片公司讲课。言下之意,CD可以盗版,动画片没门。无耻顾问老总也跳出来说:小女子有如此深厚见地,是不是偷看过我的博客?
靠,俺家LD哪能随便看外人(特别是无耻老男人)的博客,她这番说话其实源自于偶在Buzz的一个帖子。

《The Economist》听说过的人不多,真正看过的更少。英国人你说他高傲吧,但视野和智商确实NB,至少比湖北省省长高一些。TE经常整点大专题,分析某一行业未来5-10年的趋势。我看过的有“固话之死”“报纸将亡”等。这些话现在说出来当然不出奇,但TE早在4年前就做过详尽分析。
我总结,TE的文章一般预测西方世界一年后的趋势,即东方天朝3-5年后的未来。
看TE多了,也就养成思考未来大趋势的习惯。
版权消亡正是大势所趋。

虽然有这个想法好几年了,但具体细节还是没有琢磨清楚。特别是当偶的偶像韩寒同学奋起反击Google开放图书馆的时候,偶甚至有些动摇。但经过一段时间沉淀和思索,偶弄明白了,这其实只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

首先要说一下大背景,韩寒同学一年版税的收入大约200-300万,对于普通人也许是天文数字,但他还嫌太少,并时不时那《哈利波特》作者版税收入N亿美金对比。偶家LD也跟偶抱怨过,说她如果能按照好莱坞编剧的标准拿稿酬的话,家里早就三辆奔驰了。
在中国,承认写字、作曲、表演也是一种劳动,应该给予一定物质回报的观念才刚刚普及。
但是世界发展的更快。

我原来很不明白,同样是写书,为啥郭敬明能赚两千万,而韩寒只有两百万,其实就像老虎伍兹曾经作为最赚钱的体育明星但其主要收入并非比赛奖金一样。韩寒只有版税一项收入(赛车不属于本文讨论范畴),自然比多才多艺多曝光的郭敬明少很多。
所以,韩寒反对版权消亡。因为一旦没有了版权,那么他也就丧失了最重要的一项收入来源(赛车不能搞一辈子),而哥们儿不参加任何活动广告,甚至极少接受采访。那么,在后版权时代韩同学真的会很痛苦。

韩寒以及很多媒体人的问题在于,他们把版权与收入混为一谈,有版权有钱赚,没版权做贡献。貌似很有道理,其实逻辑混乱。

以微软和Google为例。

除了中国人,大家都知道微软是靠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发家致富的。开发Win和Office的成本是固定的,Copy卖的越多,成本却没有增加,所以利润率不断翻番。这种商业模式相对于汽车业而言是一种进步。因为每生产多一辆汽车虽然能够摊薄生产线成本,但还是要付出原材料配件的代价,而多买一份Windows只是增加了CD和说明书的成本,相对于200美金的售价可以忽略不计。

微软赚的每一份钱都直接来自最终用户,盈利模式是完全建立在知识产权的基础上的,故而Bill最怕盗版,打打杀杀十几年,冤冤相报无时了。

以前虽然(现在依然)不买正版只用翻版,但内心还是颇有罪恶感的,总觉得欠了一脸憨笑的Bill200银子,以后赚了钱一定补上。

OK,现在是Google时代。
每一位用户请自问:Google向你收过钱吗?没有,这个真没有。
善良的人们不仅担心甚至忧心:这么好的小伙子每天义务劳动不收钱,啥时候才能攒钱买房子娶媳妇啊。
呵呵,您多虑了,Google不仅赚到钱而且远远超过微软。

Google时代的商业规则是这样书写的:做对用户有价值的事,做让用户满意的事,让用户喜欢你爱上你离不开你,99%服务免费提供,然后通过广告赚取收益。

这时忽然想起早些年国内邮件运营商曾经酝酿收费邮箱的事情,最后虽然不了了之,但还是留下了@vip.sina.com.cn的遗物。
中国这帮搞互联网的都是以Bill为偶像的,全是死脑筋+一根筋,只知道要直接向用户收钱才是钱。傻得可爱。网易最早做邮箱,因为不能收钱放弃了;搜狐最早做搜索,因为不能收钱放弃了;ChinaRen被收购后也消失了。看来大家小时候真的是穷疯了,一有机会就像马上发财。于是大家纷纷改行做网游了,Windows商业模式原地满血复活。

Google的商业模式并不出奇。徐静蕾就是国内一个典型案例,写博客出名后拍戏广告代言(居然还有AMD)很火很赚钱。看博客可不用花一分钱,结集出书也只是照顾老用户的阅读习惯。老徐收不收版权费从财务上几乎没啥影响,只是个态度。
对了,还有郭德纲,丫可没上过春晚,纯粹靠网络传播火起来的。郭同学真明智,没禁止大家在剧场拍照录像,此谓大智慧。

其实对于版权的消亡而言,新的商业模式只是一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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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时代是建立在信息单向流通的基础上,极小部分媒体人写书、报、杂志以及唱片、影视,其余人等围观付费,天桥耍猴也是典型案例。

Twitter的出现彻底颠覆了这一切,信息分享的来源和途径完全碎片化,每个人都在说,每个人同时也在围观。这时如果有人傻傻地来一句:Follow我可以,要付版权费的偶,那就等着孤独终老吧。


-------先写到这里吧,思考是一件很费劲的事,不能常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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